林杰勲 諮商心理師
新聞充斥著許多關於毒品的報導,但甚麼是毒品卻沒有一個清楚的定義,而且也很容易跟藥物混淆,所以以下稍微簡單說一下藥物與毒品的分類,以及最近施行的藥物減害觀點。
藥物vs.藥物濫用vs.毒品
一般人很容易把藥物和毒品搞混,而試著先搞懂這兩個概念比較知道怎麼「對症下藥」。簡單來說,醫生對於病患症狀所開立處方簽而給予之相對應的物品稱為「藥物」,主要是醫療用途的對症下藥;而沒有依照醫師處方,並且非醫療用途而使用的狀況則稱為「藥物濫用」,而基於這個定義,我們很容易掉入藥物濫用的框架裡面,比如說喝藥酒提神則也符合這個定義;而狹義的藥物濫用則是毒品的使用,但是毒品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則有其定義-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雖無法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定義去區分跟藥物的差別,但我們還是可以稍微用以下的區分方式:藥物和毒品的分野是來自於是否有醫生的處方簽以及是否為醫療用途之用的差別。
藥物濫用的減害觀點
藥物對其身體有一定的作用,而毒品的使用(狹義藥物濫用)則會對身體以及心理產生其作用,而最嚴重的莫過於其對於腦袋裡面神經傳導物質的影響,比如安非他命會提升血清素、正腎上腺素以及多巴胺的活性,而這三種神經傳導物質分別會讓身體感到開心、有體力及有亢奮,聽起來都是人們喜歡的狀態,但是當安非他命在腦袋中被代謝掉之後,相隨的這三個神經傳導物質也會頓時不見,以至於人們在那個當下會陷入非常不舒服且憂鬱的狀態裡面,而使用毒品的人也會在此時想要再回去使用毒品,也致使戒毒變得相對的困難。而也因為如此,如果要讓一個已經被毒品影響的腦袋馬上不使用是不大可能達到的任務 (除非隔離或者關起來),所以現在則有不少人採用「減害觀點」,也就是在毒品使用的過程中,不把立即戒掉當作眼前的任務,而是把戒掉當作最終目標,而目前要做的任務則是去協助怎麼讓自己使用毒品的用量變少,以及如何讓自己在使用過程中使其身心的危險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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